通知公告

河北农业大学关于2015年第一次学位会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05-19    作者:佚名     点击:

各有关部门及学院:

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,拟定于6月15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,为做好学位授予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求

1. 各分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会议规范程序召开学位会。

2.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,各分委员会会议要按照学位授予标准和要求,对申请学位材料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,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
3. 做好会议记录和材料的归档。

二、有关材料要求

1. 提交学校学位会材料

(1)博士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

①学位申请书2套;

②课程学习、论文答辩汇总表3份;

③学位论文大摘要3份;

④博士、同等学力和高校教师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

⑤知识产权保证书1份;

⑥学位论文4份及电子版(按学院或专业刻成1张光盘);

⑦学院分委会博士、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者形式审查汇总表1份;

⑧学院分委会会议纪要1份。

(2)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

①学位论文及电子版(按学院或专业刻成1张光盘)各1份;

②研究生学院提供的学位授予材料汇总1份。

(3)学士学位申请材料

①普通本科学分绩为70分以上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、学分绩为66分-69分申请学士学位人员名单各1份;

②教务处学分绩统计分析材料1份;

③教务处、成教学院等部门学位授予材料汇总各1份。

2. 各分委会存档材料

①研究生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汇总表(即上会表),学位论文大摘要;

②表决票、统计票;

③学院分委会会议纪要。

三、时间要求

1. 6月8日前,各学院完成分学位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。

2. 申请学位材料上报时间:6月9日下午5:00前,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学科学位办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 学位授予工作是学校一项重要工作,政策性强,希望各学科、有关部门和学位分委员会严把条件关、质量关,规范做好各个环节工作。

2. 各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安排好自身工作,没有特殊情况,不允许请假。

3. 有关附件格式见学科学位办网站,http://xkxw.hebau.edu.cn/浏览下载。

联 系 人:何 义

联系电话:7526497

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

2015年5月19日